淄博财务代理公司分享公司税务注销的要求
时间:2022-12-02 14:11:52 点击:次
淄博财务代理公司分享公司税务注销的要求: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原因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规定,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撤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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