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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会计代理谈不填纳税人识别号可否报

淄博会计代理谈不填纳税人识别号可否报

时间:2021-04-08 07:32:17 点击:

    淄博会计代理谈不填纳税人识别号可否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从7月1日起,购买方在开具企业发票时必须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码,否则不作为涉税业务的税务凭证。淄博诚悦代理记账简述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三种情况不需要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问题1:普通增值税发票是否强制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卖方为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完税凭证。

    问题二:开给个人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号吗?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业税改增纳税服务的通知》(国税发〔2016〕75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商品、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无需向销售者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也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因此,本公告不适用于向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况,按照国税发〔2016〕75号执行。

    问题3:购买者是政府机构,能填写账单名称吗?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他企业”。因此,本公告不适用于向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淄博程悦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门从事淄博会计代理、淄博财务代理公司注册变更的区域性服务机构,不仅能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会计代理服务,还能真正帮助客户实现全面发展,节省和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费用,因此受到业界的高度赞扬,成为备受就业大学生欢迎的实习基地